【常見問題】店家提問,官方回答| 2023 推動街區店家升級轉型補助(補5萬)|經濟部商業司

一、申請資格

Q1:補助對象是誰?單一店家可以自行申請嗎?
補助對象為商業聚集街區內之經常僱用員工9人以下具稅籍登記店家;單一店家須聯合街區店家共同申請。

Q2:代表店家之意思為何?
街區申請時主要聯繫窗口,可協助街區店家辦理共同申請作業。

Q3:9人以下店家如何認定?
以街區店家112年3月31日投保受僱勞工人數計算;若為112年4月1日以後新設立店家,以最近一期投保受僱勞工人數計算。前項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發之被保險人名冊為準;被保險人名冊由本部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確認。

Q4:商業聚集街區的認定原則?
街區主街得延伸前後或相互連接的街道約1公里範圍內,聚集商業服務業,如餐飲、零售、生活服務等店家。

Q5:街道是否可坐落不同條街?
以商業聚集區的街道為主,可延伸前後或相互連接的街道。

Q6:一個縣市只能申請一條街嗎?
以街區為單位提出申請,並不限一個縣市申請一街區。

Q7:需要聯合幾家才能夠申請?
一般縣市應聯合至少30家,離島、花東縣市及偏遠地區至少聯合10家,可提出申請。

Q8:偏鄉地區之店家無法聯合達30家,該如何申請?
1.依現行規定,花東及離島地區聯合10家以上即可申請。
2.屬內政部公告之偏遠地區之鄉鎮市區,聯合10家以上即可申請。

Q9:店家無稅籍登記,可提出申請嗎?
不可以,申請店家必須為稅籍登記業者。

Q10:若是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是否符合補助條件?
可以,有稅籍登記之業者不論營業額是否達起徵點,符合補助條件。

Q11:連鎖體系之加盟店,是否可獨立參與街區店家聯合申請?或須由總部遞件申請?
加盟店如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稅籍登記者且經常僱用員工9人以下,即可參與該街區店家共同申請。

Q12:便利商店可否獨立參與街區店家聯合申請?
若為便利商店加盟店,有獨立稅籍登記者且經常僱用員工9人以下,可參與該街區店家共同申請。

Q13:經常僱用員工之投保項目是否有限定投保勞保、農保或漁保?
經常僱用員工以投保勞保為計算基礎。舉例1. 如店家投保勞保人數在9人以下,即符合申請資格。舉例2. 如為自營業者,無經常僱用員工者,則以0人為計,亦符合申請店家資格。

Q14:如已申請過雲世代或雲市集等補助計畫,是否可申請本補助?
可以。若已申請過雲世代、雲市集等補助計畫,因計畫內容與本計畫不同,可再申請本補助。

Q15:若店家同時申請街店計畫與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計畫是否可以?
可以,依本須知就同一事項不得重複申請政府補助。本補助與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計畫補助項目不同,故店家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本補助。

Q16:若兩間稅籍登記不同的店家,但登記於同一地址、同一負責人,是否可以算為2家店呢?
應視個案之實際營業項目或服務內容是否不同並有營運事實;必要時得實際訪視。

Q17:已有稅籍編號,且符合9人以下,但在騎樓營業者是否可以申請?
在街區有固定營業地點且有稅籍登記者,即為街區店家,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

二、申請程序

Q1:申請文件要寄到哪裡去?
送件方式可採紙本郵寄(掛號)或電子檔Email電子郵寄方式:

  • 郵寄(掛號)地址:經濟部商業司(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 Email電子郵寄:電子信箱 mainstreet@moea.gov.tw

Q2:申請截止時間及認定?
申請期間自112年4月17日起至11月30日止。
以郵寄方式申請,收件日以112年11月30日郵戳日期為準;採Email電子郵寄申請,應於112年11月30日23時59分前完成傳送申請文件。

Q3:如果被通知應補正,但未於期限內補正者怎麼辦?
店家因文件不齊備,應於補正通知期限內完成補正,請務必期限內補正,若無法於期限內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則將駁回申請。

Q4:補件期限是幾天? 我會如何收到補件通知?
於通知補件期限7天內完成補件;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代表店家聯絡人補件。

三、審查作業

Q1:補助執行內容為何?補助金額為多少?

  • 每一店家需於輔導期間採行低碳化至少2項、智慧化至少2項之升級轉型項目(附件一),合計至少8項,8項中至少3項為新增執行項目。
  • 每一店家補助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Q2:街區審查標準為何?
審查標準包括:街區特色及發展潛力(40%)、低碳化升級轉型可行性(30%)、智慧化升級轉型可行性(30%);另設加分項目:申請店家提出優惠民眾之相關措施,酌予加分1-5分。

Q3:街區特色要怎麼寫?可以寫小吃、美食等?
建議店家共同檢視盤點街區特色,例如手搖飲、咖啡、服飾、家具等皆可,街區特色愈明確,將愈有利於評分。

Q4:審查標準中的加分項目,可否舉例說明?
例如:自備便當盒優惠5元、店家數位支付點數回饋、包材循環利用優惠、舉辦街區聯合行銷活動(如主題日,集點折扣)、導覽解說、一日小旅行…等。

Q5:如何得知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公告於計畫網站,並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代表店家及申請店家。

四、執行階段

Q1:如何確定補助執行內容已完成?
本部將派員實地訪視,由輔導員與店家逐一確認所勾選項目的達成情形並拍照紀錄後由店家負責人簽名,店家應配合提供確認執行內容所需之相關資料。

Q2:補助店家配合事項有哪些?

  • 配合訪視查核作業:實地訪視3天前,將以店家指定之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店家,店家負責人須到場,並配合以下事項:由店家說明實際執行項目、新增執行項目情況;配合輔導員拍照及提供相關紀錄;針對訪視建議完成後續執行內容或改善事項;如店家執行有困難或疑義,輔導員得免費提供必要之協助。
  • 配合舉辦之街區相關推廣活動或出席會議
  • 配合將成果推廣宣傳或應用於其他非營利目的之各式文宣、網站

Q3:低碳化或智慧化新增執行項目需於補助執行至少有3項,從何時開始計算?
本部將審查結果發送至代表店家之日開始,即可認列為新增執行項目,店家須提出新增執行項目之證明資料,如照片、單據等。

Q4:智慧化項目之社群經營,其認定標準為何?
社群經營以店家有在FB、IG、YouTube等社群平台開通店家專屬帳號,具經營權及經營之實,定期或不定期發布貼文、影片、回覆留言等,即可認定店家有從事社群經營。

Q5:智慧化項目的社群經營,過去僅建立帳號尚未經營,若於補助期間開始經營,是否可認列為新增項目?
可認列為已採行項目,並持續經營。新增執行項目之認定,需為自補助核定日起於社群平台開通之新帳號。

Q6:新增執行3個項目可否均為低碳化?
可以。惟合計8項中,智慧化與低碳化須至少各2項。

Q7:補助5萬元是否為轉型低碳化及智慧化之單一項目費用?
非單一項目費用。店家需完成至少8項執行項目,經本部訪視確認完成後撥付補助款。

五、核銷撥款

Q1:需要檢附何種憑證進行核銷?
店家完成低碳化及智慧化執行項目,經輔導員逐一訪視符合規定後,本部將通知申請店家檢附領據及存摺影本(申請店家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郵寄(掛號)專案辦公室或交付輔導員,向本部申請撥付補助款。

Q2:查核完成後多久會撥款?
撥款文件齊備後,撥款作業約需7個工作天,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店家撥款。

Q3:請問匯款帳戶的規定?

  • 獨資商號帳戶名稱可為:(1)商號名稱或 (2)負責人之帳戶存摺影本(含戶名、銀行分號及帳號)。
  • 合夥商號帳戶名稱可為:(1)商號名稱或 (2)商號名稱+負責人名稱之帳戶存摺影本(含戶名、銀行分號及帳號)。

Q4:請問撥款的方式?手續費需要自行負擔嗎?
本部將補助款以電匯撥入個別申請店家於領據文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店家不需負擔電匯手續費。

Q5:申請通過後,如同一街區部分店家已執行完成補助執行項目,是否可以先行撥款?
個別店家已執行完成低碳化及智慧化補助執行項目,經本部逐一訪視確認完成,即可撥款。

補助相關文章:

經濟部推動街區店家升級轉型常見問題彙整 (來源:計畫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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